我被面上烙印后,在相府中的地位越发低下。
毕竟,被烙上印记的奴婢都是最低等的!
程红知道了这件事之后,甚至直接抄起门栓打断了我的一条腿:你这不要脸的小贱货,原本还指望你配小厮换点银子。
也不枉费老娘养你一场!
结果现在也没人要了,还不如直接打死!
直追得我从屋内逃到院中!
下朝回来的盛鸿才看见了,也只是不咸不淡地问了一句:姨妈因何事要打死见碧?
程红气呼呼地回禀道:老爷,这死人竟然得罪了小姐,被打上了罪奴烙印!
我想养着她也没用了,不如打死了解气!
我就是今日打死她,也不能让这贱婢活蹦乱跳地气我!
盛鸿才一听我得罪了盛嫣,原本还有几分同情的神色顿时变得冷漠。
看了看我半边脸上被烫得焦黑的烙印,像一只丑陋的蜘蛛。
他恶心似的扯了扯嘴角:哦,确实废了。
那别在人前打,没得以为我们相府苛待下人!
程红连声答应!
她把我拖到后院,手中的门栓向我一下下砸在我的腿骨上!
我连声哀叫,可是根本没有人来管我!
因为,在这个时代,父母对孩子有绝对的统治权!
就算打死了孩子,律法上也只是不轻不重地申饬!
这个时代,不仅孩子的命都是父母的,还可以随意发卖、抛弃、送人……就连祝鸿才,这个我的生父,也没出来阻止……我闭上眼睛,在剧痛中越来越绝望。
直到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响起,程红才罢手!
我的腿被打断了,成了废人,只能躺在下人的屋子里。
而程红就像没事人一样进进出出。
说起这件事,她还满脸得意:我就是要让她长点记性!
要不然啊,下次就不是打断腿,而是要把这小骚货下半截打下来!
可周围人都是看傻子似的眼神看着她!
但凡有点人性的父母,怎么可能把孩子打残打死?
嘴上却因为她姨妈的身份不得不恭维两句:是啊,还是你会教育你家女儿,我们这孩子都没这么听话!
程红还真以为别人在夸赞她,愈发得意:对啊,丫头片子翅膀硬了就敢忤逆了!
像我,直接把她打成残废,那她一辈子就只能乖乖顺顺地听我的话了!
……那年我和盛嫣一样,都是年将及笈。
年尾,盛府为盛嫣举办了盛大的及笈礼,她的礼物是无比华贵的累金凤。
而我,则躺在破旧的房中,头上只有一根竹筷子……冬去春来,当朝太后要开女试,选拔女官。
表姐盛嫣被选中,入宫侍奉!
这些女官十日一休沐,表姐在女官中拔得头筹。
据说考试刺绣时,她以一幅名动天下的“慧纹”被选中!
从此不但一跃成为尚衣女官,还成为京城有名的才女。
而我,因为毁了面容,走路又有些跛脚。
则被打发去做了做粗活的地方,日复一日地沉沦下去……十年之后,按例表姐二十五岁出宫归家。
太后满意于她十年来制作出许多精美的绣品,特地为她赐了一门好婚事。
赐了南绍王为妃!
订婚宴上,程红把我拉了起来。
给我穿上最好的衣服,精心梳洗打扮了一番。
硬是拉我进了前厅!
周凝陪着南绍太妃坐在上首说话,旁边则是娇羞的表姐盛嫣。
程红把我往前一推,得意地扬起了下巴:夫人,其实这么多年,你都养错了孩子。
见碧才是你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