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予安当然好。
他是我此生最重要的人。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是真正的青梅竹马。
小时候,我被院里的大孩子欺负,每次都是慕予安护在我身前。
每逢院里加餐,慕予安都会装出一副自己不喜欢吃肉的样子,把自己的那份好吃的分给我。
我念书不专心,他一边无奈的摇着头,一边帮我温习。
十四岁的冬天,我调皮去河面上滑冰,却意外落入河中。
是他不顾危险,死死抓住我的手,拼命将我拉上来。
如果没有他,或许我已不在这个世上。
予安予安,他就像他的名字那样,予了我整个童年的安宁和快乐。
这样好的慕予安,老天却不肯给他个健康的身体。
让他带着先天性心脏病出生,惨遭抛弃。
如果有希望能救他,别说只是丢丢脸,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见我没有回音,沈恪的脸色更差,怒斥了一句:不要脸!
我有些迷茫:哥哥不是早就知道我是个不要脸的女孩吗?
外面的人都以为,沈恪为我沉沦,才会允我伴他身侧半年之久。
比他曾经有过的所有女伴时间都长。
其实沈恪从没有真的对我动心过。
我第一次去勾引他的时候就发现了。
那天,面对着穿着单薄,深夜前来‘告白’的我,沈恪的眼底没有情动,只有了然于胸的看破以及满满的嘲讽。
那一瞬间,我羞的几乎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忘了,他虽是个花丛浪子,可平时吃的都是山珍海味,又如何会对我这个干瘪瘪的小青菜起胃口?
在我快要站不住,转身欲逃的时候,沈恪却拉住了我的手:好啊,既然说喜欢哥哥,那就一直陪着哥哥呗。
来,让哥哥看看你有什么本领。
当时我真的很疑惑,他明知我既心怀不轨又难以入口,为什么还偏偏遂了我的意。
后来我才明白,对于沈恪来说,别有用心想靠近他的女人太多了。
她们个个都容色过人撩技娴熟拿捏有度。
虽然也是为他的财而来,但是开口间进退自然衔接流畅,让人心甘情愿。
只有我,是个青铜菜鸡,没有任何资本演技拙劣不堪,还敢大着胆子模仿别人。
这让他觉得很有趣。
他乐于在跟我的相处中时不时戳破我言语羞辱我,然后看我拙劣地掩饰自己绞尽脑汁地将‘爱他’演的更真些。
这些对于他来说仿佛是他纸醉金迷的无聊生活中的一点极为特别的消遣。
于是我便精准地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扮演一个‘早就被他看穿还自以为会成功的愚蠢捞女’,供他戏弄取乐。
所以我真的不明白,明明从最开始他就知道我是虚情假意,只是为了他的钱,为何此刻却像是我真的欺骗了他的感情般。
我思来想去,大概只有一个原因了。